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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总部
地址:厦门市莲前大道(移动公司
正对面中国藏茶楼)31号
电话:0592-3885007
重大委托:13850071663
在线QQ:412094712
Email:look3885007@126.com.
MSN:zhaoqingtai2006@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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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诚邀公安、检察院、法院、电信(铁通、移动、网通)、银行、工商、交通、保险、税务、媒体、宾馆人士合作、加盟!(待遇为侦探服务费50%提成)。 2、真诚与国内外侦探同行交流、合作! 3、诚招加盟、合作伙伴,商谈分支机构建立!
| 公司诚邀有志于投身调查事业的人员加盟,加盟合作细则如下:
一、 加盟合作者基本素质:有良好品德,无刑事犯罪记录,有一定管理组织能力、成功经营业绩,有一定文化素质,有团队精神。
二、 加盟合作者必须热爱调查事业,服从公司的统一指挥,发扬团队作战精神。
三、 加盟合作者有一定经济基础,所在地区有购置固定住房。社会关系良好,善于社交活动,具有良好口才、冷静思维能力和胆略。
四、 加盟合作者填写个人简历和加盟合作申请表。经公司审核受理后,发给加盟合作者通知书,加盟合作者接到受理通知书后,向公司递交身份证、户口薄、住房产权传真资料,公司派人到加盟合作者所在地调查审核真实情况后,由总部评分考评,最后确定加盟合作者。
五、 总部批准加盟后,七天内与合作者签立加盟合作协议,并依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
六、 加盟管理费:每年加盟合作管理费8800元。
七、 保障金:加盟合作商在加盟之前应向公司交纳保障金2000元,加盟合作期限结束后,公司退还加盟合作者。
八、 加盟合作者所在地办公室租赁费、营业手续办理费及办公开支费用、设施费、器材费、所在地报纸及媒体宣传费等,由加盟合作者自理。需公司协助购置器材,公司按成本价向加盟合作单位提供,同时公司网址注明加盟合作单位联系方式。
九、 公司所发布管理制度必须制成牌挂在办公室内,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必须接受中心处罚。
十、 公司会不定期派员到加盟合作单位指导工作,同时检查执行制度情况。
十一、 加盟合作单位,如在业务上不熟悉的,开业后公司负责指导经营一个月,加盟合作单位向公司交纳人员工资和差旅费5000元。
十二、 加盟合作者与总部签立合同并办理完财务手续后,由总经理签发授权委任书。
十三、 加盟合作者经营单位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手续办理完善后,可独立开立银行账号,财务自主管理,人员聘用自主安排,但必须在公司审核备案。每月向中心上报财务报表、委托业务受理报告。
十四、 本细则的修改权和解释权为闽南(厦门)阿泰侦探调查公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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