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假打假维权
贵公司是否出现以往高企的产品销售额现在下降得比自由落体还快?那是因为您的专利产品被不法之徒假冒了,这是企业高速发展的绊脚石。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我公司抱着为各大企业及个人服务的宗旨,承接企业、个人委托,为保护专利权及知识产权提供各类信息及调查。配合职能部门重点打击制假、造假的行为。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14种商品为伪劣商品:
1.失效变质的
2.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
3.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4.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
5.掺假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
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
7.无检查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销售证明的
8.未有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的
9.及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10.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编号、有效时期的
11.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而未标明的
12.属处理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证明处理品字样的
13.剧毒、易燃等危险品而没有标明的
14.未标明商品的有关知识和使用说明的
调查中心另外还为企业打假提供有偿信息。(如接受知名品牌的委托,咨询调查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渠道和生产地。为打击假冒商品进行市场调查取证,提供依据,协助执法部门进行打假。)
“泰帮国际调查”竭诚为您提供您想要的结果:
1.派出资深调查员找出制假售价窝点分布;
2.深入调查制造假冒窝点取得侵权证据(极具危险性);
3.通知国家相关部门联合打掉制假窝点和销售网络;
4.完善的调查分析报告和相关部门的处罚证据;
5.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持续调查被打掉的团伙负责人。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分析说明]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推动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罪与非罪的界限为:
(1) 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
(2) 当场查获的伪劣产品价值15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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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开展此项业务的危险性已不是什么新闻了,但是我们没有坐视,泰帮国际调查维权在行动!
有国家法律为后盾,有广大企业家的支持与厚爱,泰帮国际调查集团持十一年打假经验愿为打假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