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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
 

泰帮国际调查网: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4.明知或者应知前述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一般为故意,但对于第2、3、4项中的行为,则过失也可能构成犯罪。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据指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见本书第577—578页)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五条(见本书第582页)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1997年12月11日发布)为正确理解、执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统一认定罪名.现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刑法分则中罪名规定如下: 刑法条文
   罪  名 。。。。。。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213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4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215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216条
   假冒专利罪第217条
   侵犯著作权罪第218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第219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
  O4《最离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为保证正确、统一执法,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现对检察工作中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提出如下意见:  。。。。。。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130.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3条)  131.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第214条)  13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第215条)  133.假冒专利罪(第216条)  134.侵犯著作权罪(第217条)  135.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第218条)  136.侵犯商业秘密罪(第2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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